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内容中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监测频次分别是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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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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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内容中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监测频次分别是几天?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7. 验收监测 7.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频次 为使验收监测结果全面和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因此,监测频次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7.3.
1 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排放稳定的建设项目,对污染物的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5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 7.3.
2 对无明显生产周期、稳定、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采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4次,厂界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连续2昼夜(无连续监测条件的,需2天,昼夜各2次),固体废物(液)采样和测试一般不少于6次(堆场采样和分析样品数都不应少于6个); 7.3.
3 对污染物确实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废水和废气的监测频次可适当减少,废气采样和测试频次不得少于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和测试频次不少于2天,每天3次; 7.3.
4 对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建设项目,必须适当增加的采样频次,以便能够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 7.3.
5 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效率测试和达标排放检测,可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
抽测的原则为: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50%; 7.3.6 若需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时,水环境质量测试一般为1-3天、每天1-2次;空气质量测试一般不少于3天、采样时间按GB3095-1996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执行;环境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2天,测试频次按相关标准执行; 7.3.
7 对考核处理效率的测试,可选择主要因子并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7.3.
8 若需进行环境生态状况调查,工作内容、采样和测试频次按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2. 水利设施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1、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洪安全、水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水利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分析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则是我们水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2、水利建设的重要意义: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命脉,保障水利建设有稳定的投资来源,是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基础产业,必须保持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满足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决定了水利事业需要相应的大量投入,建立合理的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结构,加大对已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投入,确保水利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3、水利工程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具有“兴利”和“除害”的功能,水利工程则是水利经济的载体,按其功能性质划分,水利投资结构包括防洪工程投资、灌溉工程投资、水库工程投资、供水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及其它工程投资等。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其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显然也具有一定的拉动作用。
3. 机耕水利设施不完善的地方依然无法流转?
会,加强三农建设,特别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我国强农惠农的既定方针,但国家财力毕竟还是有限的,这一切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4. 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一)公共基础设施
1.公共基础设施:是指政府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是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
(2)具有特定用途;
(3)一般不可移动。
2.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
(1)市政基础设施(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交场站、路灯、广场、公园绿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以及环卫、排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系统等);
(2)交通基础设施(如公路、航道、港口等);
(3)水利基础设施(如大坝、堤防、水闸、泵站、渠道等);
(4)其他公共基础设施。
3.独立于公共基础设施、不构成公共基础设施使用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管理维护用房屋建筑物、设备、车辆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4.公共基础设施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提供公共产品成服务,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该类公共基础设施的一个单项公共基础设施。
5.在购建公共基础设施时,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构筑物部分和土地使用权部分分别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整体确认为公共基设施。
6.科目设置: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1)按月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额: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2)处置公共基础设施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无偿调拨净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贷:公共基础设施
5. 水利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条 水利、水电工程是综合利用水资源发展国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水利电力部门管辖的各类水利、水电工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水利、水电工程系指:
(一)防洪、防潮工程;
(二)农田灌溉工程;
(三)水力发电工程;
(四)排水、防渍、治碱工程;
(五)为城市、工业输水及其他水利、水电工程设施。
第四条 国家投资修建的水利、水电工程,属全民所有,由国家管理,有的也可委托集体代管。
民办公助或社,队自筹资金修建的水利、水电工程、属社、队集体所有,由集体管理,有的也可根据需要由国家管理。
第五条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积极开展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
第六条 各级水利电力主管机关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制定有关技术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与其他部门有关的业务管理还应参照有关部门的技术规程执行。各级水利电力主管机关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应有计划地培养工程管理人才,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
6. 城市生活设施有哪些?
一般包括:1、市政工程设施:指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防洪、下水道、排水沟渠、污水处理和路灯设施等。不包括厂矿企业内部及为其专用的上述设施。
2、园林绿化设施:指城市中供公共使用的公共绿地、专用绿地,或为公共绿地服务的生产绿地。如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包括不经常开放的、以公园为主的陵园)、花园以及风景区、林荫道、广场绿地、滨河绿地、防洪林带和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居民绿化用地。
3、环境卫生设施:指公共厕所、清扫垃圾粪便、街道洒水、扫雪等与保障城市公共卫生有关的设施。
4、其他公共设施:指公用消防设施,一般的人民防空设施(灯火管制及警报设备)、交通标志(路标)等。

扩展资料
管理对策:
1、深化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体制的改革,从宏观和微观同时进行改革。
在宏观管理方式上,转变政府职能,从总体上宏观调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重点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制订行业规范、标准,监督检查有关法规执法情况,同时做好组织、协调、推动与服务工作。
在微观管理方式上,应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对具有明显自然垄断性和规模经济特点的公共设施,只能由一个或几个企业经营时,政府就要对潜在进入经营者严格限制。
2、健全和完善地方法规,依法加强养护与管理,走法制化道路。
中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无论在立法还是在执法方面都存在较大欠缺,制约了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比较完善和健全的全国统一的法律,已是中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必要条件。
要改革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建立完全的社会监督机制。各个城市要按照城市管理立法规划,抓紧制定地方法规、规章,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城管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执法工作,对违反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3、城市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更新观念,以改革的思想解决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要做到转变观念必须树立超前意识、依法实施规划意识、城市文明卫生意识、保护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等等;要树立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观念;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彻底改变各自开发建设,把配套的包袱甩给政府的被动局面,切实组织好建设各项公共设施。
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土地、计划部门,做到以规划指导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综合开发,提高城市建设总体水平。同时,开发项目必须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提高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和质量。
4、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市民素质。
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要发动全社会参与这项工作,积极探讨管理新方法、新机制,搞好日常综合管理。
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采取“管教”结合的办法,大力宣传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宣传公共设施建设的公益性、全民性,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成就,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程度。
7. 什么是指天然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
天然陆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
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陆地水域不作为独立一项分类,而分属于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即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属农用地;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属建设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苇地、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属未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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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内容中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监测频次分别是几天?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7. 验收监测 7.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频次 为使验收监测结果全面和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因此,监测频次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7.3.
1 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排放稳定的建设项目,对污染物的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5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 7.3.
2 对无明显生产周期、稳定、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采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4次,厂界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连续2昼夜(无连续监测条件的,需2天,昼夜各2次),固体废物(液)采样和测试一般不少于6次(堆场采样和分析样品数都不应少于6个); 7.3.
3 对污染物确实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废水和废气的监测频次可适当减少,废气采样和测试频次不得少于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和测试频次不少于2天,每天3次; 7.3.
4 对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建设项目,必须适当增加的采样频次,以便能够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 7.3.
5 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效率测试和达标排放检测,可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
抽测的原则为: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50%; 7.3.6 若需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时,水环境质量测试一般为1-3天、每天1-2次;空气质量测试一般不少于3天、采样时间按GB3095-1996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执行;环境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2天,测试频次按相关标准执行; 7.3.
7 对考核处理效率的测试,可选择主要因子并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7.3.
8 若需进行环境生态状况调查,工作内容、采样和测试频次按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2. 水利设施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1、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洪安全、水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水利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分析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则是我们水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2、水利建设的重要意义: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命脉,保障水利建设有稳定的投资来源,是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基础产业,必须保持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满足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决定了水利事业需要相应的大量投入,建立合理的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结构,加大对已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投入,确保水利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3、水利工程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具有“兴利”和“除害”的功能,水利工程则是水利经济的载体,按其功能性质划分,水利投资结构包括防洪工程投资、灌溉工程投资、水库工程投资、供水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及其它工程投资等。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其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显然也具有一定的拉动作用。
3. 机耕水利设施不完善的地方依然无法流转?
会,加强三农建设,特别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我国强农惠农的既定方针,但国家财力毕竟还是有限的,这一切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4. 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一)公共基础设施
1.公共基础设施:是指政府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是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
(2)具有特定用途;
(3)一般不可移动。
2.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
(1)市政基础设施(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交场站、路灯、广场、公园绿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以及环卫、排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系统等);
(2)交通基础设施(如公路、航道、港口等);
(3)水利基础设施(如大坝、堤防、水闸、泵站、渠道等);
(4)其他公共基础设施。
3.独立于公共基础设施、不构成公共基础设施使用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管理维护用房屋建筑物、设备、车辆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4.公共基础设施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提供公共产品成服务,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该类公共基础设施的一个单项公共基础设施。
5.在购建公共基础设施时,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构筑物部分和土地使用权部分分别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整体确认为公共基设施。
6.科目设置: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1)按月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额: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2)处置公共基础设施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无偿调拨净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贷:公共基础设施
5. 水利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条 水利、水电工程是综合利用水资源发展国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水利电力部门管辖的各类水利、水电工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水利、水电工程系指:
(一)防洪、防潮工程;
(二)农田灌溉工程;
(三)水力发电工程;
(四)排水、防渍、治碱工程;
(五)为城市、工业输水及其他水利、水电工程设施。
第四条 国家投资修建的水利、水电工程,属全民所有,由国家管理,有的也可委托集体代管。
民办公助或社,队自筹资金修建的水利、水电工程、属社、队集体所有,由集体管理,有的也可根据需要由国家管理。
第五条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积极开展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
第六条 各级水利电力主管机关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制定有关技术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与其他部门有关的业务管理还应参照有关部门的技术规程执行。各级水利电力主管机关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应有计划地培养工程管理人才,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
6. 城市生活设施有哪些?
一般包括:1、市政工程设施:指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防洪、下水道、排水沟渠、污水处理和路灯设施等。不包括厂矿企业内部及为其专用的上述设施。
2、园林绿化设施:指城市中供公共使用的公共绿地、专用绿地,或为公共绿地服务的生产绿地。如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包括不经常开放的、以公园为主的陵园)、花园以及风景区、林荫道、广场绿地、滨河绿地、防洪林带和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居民绿化用地。
3、环境卫生设施:指公共厕所、清扫垃圾粪便、街道洒水、扫雪等与保障城市公共卫生有关的设施。
4、其他公共设施:指公用消防设施,一般的人民防空设施(灯火管制及警报设备)、交通标志(路标)等。

扩展资料
管理对策:
1、深化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体制的改革,从宏观和微观同时进行改革。
在宏观管理方式上,转变政府职能,从总体上宏观调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重点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制订行业规范、标准,监督检查有关法规执法情况,同时做好组织、协调、推动与服务工作。
在微观管理方式上,应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对具有明显自然垄断性和规模经济特点的公共设施,只能由一个或几个企业经营时,政府就要对潜在进入经营者严格限制。
2、健全和完善地方法规,依法加强养护与管理,走法制化道路。
中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无论在立法还是在执法方面都存在较大欠缺,制约了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比较完善和健全的全国统一的法律,已是中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必要条件。
要改革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建立完全的社会监督机制。各个城市要按照城市管理立法规划,抓紧制定地方法规、规章,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城管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执法工作,对违反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3、城市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更新观念,以改革的思想解决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要做到转变观念必须树立超前意识、依法实施规划意识、城市文明卫生意识、保护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等等;要树立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观念;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彻底改变各自开发建设,把配套的包袱甩给政府的被动局面,切实组织好建设各项公共设施。
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土地、计划部门,做到以规划指导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综合开发,提高城市建设总体水平。同时,开发项目必须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提高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和质量。
4、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市民素质。
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要发动全社会参与这项工作,积极探讨管理新方法、新机制,搞好日常综合管理。
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采取“管教”结合的办法,大力宣传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宣传公共设施建设的公益性、全民性,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成就,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程度。
7. 什么是指天然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
天然陆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
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陆地水域不作为独立一项分类,而分属于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即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属农用地;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属建设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苇地、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属未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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